對治癌症的良方之三-戒殺吃素

─作者:陳湐珺老師

《楞嚴經》云:「以人食羊,羊死為人,人死為羊。如是乃至十生之類,死死生生,互來相噉,惡業俱生,窮未來際,汝負我命,我還汝債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」所以佛法教我們戒殺,就是不願再與眾生結怨,以免常處於生死輪迴中,而冤冤相報。

動物最寶貴的東西莫過於生命,所以在生命被剝奪時,一定心生仇恨,一定找機會來報復,猶如含冤被殺害的人,死前會咬牙切齒的說:「我死不甘心,必定做厲鬼來報仇!」另外,動物在臨死無力反抗時,心中仇恨心起,會使牠們的細胞變成帶有毒素,等你吃了就生病了,甚至得了癌症。

再者,依《華嚴經》說,殺生的罪報,決定墮落地獄、畜生、餓鬼中,等三惡道受罪完畢,轉生為人,還得受二種惡報,一者短命,二者多病。

在所有的罪業中,以殺業為最重。因為既然造了殺業,必會得到殺報,得到癌症的機率就會提高。但是我們經常造了殺業而不自知,《楞伽經》云:「食肉與殺同罪。」就是說吃肉就等於殺生,我們天天吃肉就等於天天殺生,所以因為吃肉,與眾生所結下的仇恨真是無量無邊,未來所獲的果報更是不敢想像。所以說我們一定要趕快吃素,斷除吃肉的惡習。《楞嚴經》云:「食肉者,所求功德,悉不成就。」我們想求業障消除,癌症痊癒,身體健康,生活平安,事業順遂;但是吃肉的人所求的一切功德都不能成就,這是佛陀金口宣說的教誨,如果我們不能吃素,還是照樣吃肉造殺業,我們一切的心願將永遠無法實現。

正確的吃素,是除了肉類之外,蛋、酒、蔥類(含洋蔥)、蒜、韭菜,都不可以吃。

吃素功德迴向:

弟子○○○願以此吃素的功德,供養十方三世諸佛;再以此功德迴向十方三世一切眾生,願眾生離苦得樂,往生佛國淨土證得菩提;再以此功德迴向自己所殺害的所有眾生,及造成身上癌細胞的冤親債主們,願他們消除心中的怨恨,承此功德往生佛國淨土,證得菩提。再以此功德迴向自己,願自身的殺業消除,身體內的癌細胞全部消除,癌症痊癒,身體恢復健康。

吃素故事

董正之夫婦是一對非常虔誠的佛教徒,十幾年前我(煮雲法師)在臺北參加仁王護國法會,遇到董太太就約她來與我同桌,聊天中我問她是以何因緣使他們夫婦那麼早就吃素?因為當時董先生已是立法委員,照理講應酬很多,何以會發心吃素呢?她說:「我剛從學校畢業就結婚了,當時還在銀行裡上班,有一天同事請客,我的舅舅也去了,舅舅曾在席間敘述他過去生的事,並把衣服脫掉給我們看,可說是現身說法。」

舅舅說:「我是豬來投胎的,而且做了好幾世的豬,其中的滋味,你們不會知道的。殺豬並不是一刀刺向喉嚨就死的,血滴完後,再用滾開的水燙皮以便拔毛,若有未拔乾淨的就用刀刮,此時豬尚未死。各位想想,拿刀在皮膚上刮毛痛不痛?毛刮乾淨了就打風至體內,以便剖腹取出內臟,這正如人沒打麻醉劑在開刀一樣。內臟和骨頭取出來後,痛苦仍然未了;送到巿場去賣,任由顧客選擇,或肥或瘦、或前腿、後腿的,隨著顧客的意思被慢慢地切成一塊塊。」

「不僅如此,拿到家裡有的用煮,有的用炒,凡是把豬肉剁得愈碎或煮的時間愈長,豬就愈痛苦。更殘忍的是,把豬肉做成火腿,大把的鹽滲入皮肉內,再經過日晒、風吹,這種痛苦必須受到人們完全把火腿吃完為止。還有一種苦是,當豬肉煮好之後放在桌子上,有的人嫌太油膩,就用嘴把上面一層油吹開,此時豬肉因受水紋震動,又燙又痛!」

「如果一隻豬有二十人買去,就得等二十人全部吃完了,豬的痛苦才結束。我不知做了幾世的豬,數都數不清了;如今每當想到以前做豬時,仍會膽破心驚,本來閻羅王還要判我這一世再做豬,我一聽趕快拔腿就跑,判官很快的抓起一把豬毛往我背後丟來,不信你們看看。」果然他背部有一撮豬毛。

他接著又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這一撮豬毛沒什麼了不起。要知道豬的毛孔很粗,每到夏天天氣熱,毛孔裡就會生蟲,想抓癢又不敢,因為我不敢隨便脫衣服,這種滋味實在很難受,這就是做豬的果報。我的正報未了,所以現在雖為人身,亦須受種種的苦。奉勸在座的年輕人知道殺業的果報後,就不要再吃眾生肉;現在吃多少,將來就要還多少。吃十隻就要還十次,吃二十隻就得還二十次!」

董太太回去以後,就將所見所聞告訴先生,董先生很有善根,聽完後就立即表示,從今以後什麼肉都不吃了。因為吃豬變豬,吃雞變雞,吃魚變魚。所以他們夫婦倆在二十幾歲時就開始吃素,一直到現在已六十幾歲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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